一、补贴对象
对2022年以来双柏县辖区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返乡人员、退役军人、企业转岗职工及生物医药大健康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对吸纳当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的企业,每招用1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贴;招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的,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贴;同一人在政策执行期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所需材料
1.楚雄州“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计划用工补贴申报审批表;
2.楚雄州“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计划用工补贴人员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吸纳当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人员的户口册和身份证复印件;
5.吸纳就业3个月以上证明材料(①出具劳动合同;②工资花名册<工资流水>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册);
6.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
7.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四、资金用途
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地就近用工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岗扩岗方面的相关支出。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由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对公账户)。
六、经办地点及联系方式
经办地点: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8-7712457